对新化县震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2019013)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hn-fda.gov.cn
时间:2019年06月26日
【字体: 大 中 小】
企业名称 | 新化县震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陈卫兵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湘妆20160007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322732847290F |
企业负责人 | 陈卫兵 | 质量负责人 | 龚蒲新 |
生产地址 | 新化县经济开发区 |
许可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 |
检查日期 | 2019年6月11日-12日 |
事 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1、企业生产负责人对化妆品法律、法规及岗位职责不熟悉。 2、原料、包材未建立质量标准文件。 3、微生物检测室环境不能满足实验要求,无灭菌、通风等设施设备。 4、仓库储存的外包装未按要求码放,无间距,通风设备外口未安装防鼠防虫网。成品仓库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无明显分区。 5、批生产记录不完整,如:未见有清场、配料记录等。 6、需要阴凉保存的原料未按条件储存。 7、未建立物料领用记录。 8、无内包材的清洁消毒记录。 |
处理措施 |
该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改正完成后将改正情况报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