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升体育,明升m88备用

图片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89号提案的答复(湘食药监函〔2018〕69号)

发布日期:2018-06-13

胡东风委员: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大力加强乡村食品安全》收悉。乡村食品安全也就是农村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重点。现结合省农委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和省食安委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我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零容忍”举措,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位推动,组织保障有序有力。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一直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重大基本民生加以保障,作为食品安全问题重要源头强化监管。2016年以来,省委连续三年以1号文件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执法监督重点内容。201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30号),明确提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农村学校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农村小超市食品及旅游景区食品的安全整治,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2018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明确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3年内实现所有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质量可追溯,推进市州、县市区、乡镇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监管经费保障力度。省政协领导多次视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指导工作,多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鼓与呼。省食安办协调省绩效办将包括农村食品安全在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一票否决”,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省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和分量。根据省政府修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县市区纳入省里统一考评,实行末位约谈和常态问责,对排后2名的市州和后5名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2018年3月29日,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对排名靠后的湘西州、郴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4月20日,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局长刘湘凌同志对考评排名后5名的凤凰县、桂东县、麻阳县、衡山县、开福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有序有力推进。

  (二)夯实基础,监管体系日臻完善。我省加强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四级食药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其中,省、市两级和37个县市区设置独立的食药监管机构,85个县市区食药监、工商、质监机构综合设置,全省已设置并正常运转的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所1339个。同时,为促进市县加强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在食品安全考评细则中明确要求市县(含派出乡镇监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食品药品相关人员占到岗人数百分率年均提高2%。省农业部门制定印发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各涉农乡镇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了2-3名监管人员,全省共评选了309个省级示范和一批市县级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级地方政府根据省政府要求,加强了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全省已配备协管员的村(社区)达到24592个,配备率达到95%。省食药监局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制度,近三年,共培训监管人员7.97万人次,培训监管相对人29.76万人次;实施了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计划为全省122个县区各配备1台食品快速检验车及车载快检设备,总投资13878万元,争取中央投资9252万元;开展了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在我省获得试点资格的9个县区建设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总投资12985.2万元,争取中央投资8300万元。

  (三)聚焦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自2014年起,省食安办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湖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和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省农委、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分别开展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以来,省食药监局根据前期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先后联合省农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单位开展了无证无照治理、农产品及畜禽水产品整治、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达标验收、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暗访督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等工作。一是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通过全覆盖“拉网式”清查,规范引导办证2.59万户,责令整改2.45万户,立案调查1265户,取缔违法经营主体500户,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274个。二是开展农产品及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围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检查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11.62万户次,集中交易市场4896个次,查处违法使用兽药的销售单位71家,违法使用兽药的餐饮单位6家,销售违法畜禽水产品案件151件,查扣违法畜禽水产品38吨。三是在首次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达标验收工作。明确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方法,并将验收标准作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查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考核验收的依据,全省共有9家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通过验收。四是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2017年共抽查全省68个县市区185所学校的食堂、校园商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其中农村学校占比超过一半。五是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制度和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农村流动厨师培训和管理,加大食品加工制作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来源以及卫生环境检查指导力度,切实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积极推广农村集体聚餐公司化经营,以及“流动餐车+中央厨房”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统筹结合,共治合力加快形成。一方面是坚持宣教促动。建设了“四媒两专”科普教育平台。联合中国医药报、中新社、红网、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台交通频道、凤网传媒等主流传媒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揭露食品安全谣言,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积极传递食品安全正能量。以“12331”“12315”“12316”投诉举报与“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村”等宣传教育活动,将扶贫工作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乡村帮扶对象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是坚持群防联动。全面实施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实现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化、便捷化和高效化。我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食品安全,积极引导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继续鼓励各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工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维权”。全省目前推行村民食品安全自治村达791个,受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扬推介。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将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联合省直相关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1.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从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大力整治突出问题、严密防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社会共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做好工作落实。

  2.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由省食安办牵头,组织省农委(畜牧水产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实施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护源”行动。突出城乡结合部、乡镇集贸市场、农村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突出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突出农村大宗消费食品、白酒(散装酒)、“五毛”食品、散装食品等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的管理,督促其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规范指导,加大食品加工制作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来源以及卫生环境检查指导力度,切实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支持鼓励发展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农村家宴中心,大力推广“中央厨房+移动餐车”农村聚餐服务新模式。加大制假售假查处力度,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3.扎实开展农业(牧渔)质量年工作。由省农委(畜牧水产局)牵头,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围绕农产品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质量兴农(牧渔)战略,深入开展“生产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质量兴农宣传推进”等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有效引导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菜心、芹菜、豇豆、韭菜等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牛羊肉中“瘦肉精”,鲜活鱼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3月,党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方案要求,省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2018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将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们将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对改革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处

  联系电话:0731—8863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