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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1号建议的答复(湘食药监函〔2018〕77号)

发布日期:2018-06-22

李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意见答复如下: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省“四大家”领导多次调研指导食药监管工作。省政府常务会议及省食安委全会多次研究解决难题,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党政同责”,修订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县市区实行统一考核排位,实行末位约谈和常态问责,构建了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社会“五位一体”责任体系。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履职,创新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7.37分,同比提高4.6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逐步加大财政对食药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支出责任和资金使用监管体系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广大人民关注。全省各级财政顺应人民关切,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投入重点,目前已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以及检验检测项目支出纳入了本级预算。2017年,中央、省、市食药监管财政投入达8.5亿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投入3.72亿元、同比增长6%,全省食药监管经费保障创历年新高。省财政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尤为重视,投入逐年增长,年增幅均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201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2.44亿元,同比增长13%,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3.12亿元,同比增长27.64%。2018年省级预算及中央资金中,安排基层经费7152万元,比2017年初增长了21%。在资金安排使用上,注重长远、突出重点、重视基层,着力加强基础性工作、解决机制性问题。一是大力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重点支持全省15个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在建项目建设,目前已完工4个;筹措资金为县市区局配备食品快检车、执法装备、检验仪器和应急装备,实施了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装备项目,计划为全省122个县市区各配备一台食品快速检验车及车载设备,项目总投资1.39亿元,目前已落实车编,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着力支持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改善检验检测装备水平。2017年新增食品药品监管项目经费1000万元、医疗器械设备购置经费50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达到6586万元,其中食品抽检监测经费按每年每千人4份检测样本量要求,足额保障实际工作需要。三是加大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2017年省里安排对市县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监管经费2000万元、安全科技经费160万元、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经费205.5万元。四是激励督促基层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市县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各级财政投入逐年加大;安排专门奖励经费,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好的地方进行奖励,省财政近年均安排了专项奖励经费200万元。

  下阶段,省财政厅将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方面进一步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倾斜。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职责,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均负有不可推卸的支出责任;将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清晰划分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市县切实履行本级支出责任。二是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验检测事项委托社会中介专业机构完成,解决基层检测能力不强、检测力量不足等问题,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继续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投入支持,大力支持基层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分年度为基层乡镇监管所配备执法快检装备,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装备基本配置,推动基层基础建设。

 

  二、强化食安委协调职能,形成监管合力

  一直以来,省委高度重视省食药监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发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为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经省领导同意,调整充实了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校园及旅游景区食品、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测、食品产业发展等领域工作协调推进,省食安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结合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着眼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效性,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出发,综合考虑食药、农业、卫生、教育、公安等多部门的职能职责,统筹向省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整合组建新的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机构

  此前,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安委关于“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的要求,积极推进全省91个县级综合监管机构统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得到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国务院食安委督查组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领导充分肯定和推介。今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18〕11号)明确:“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得放心”“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职责”“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同时,中央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按照方案要求,省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2018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下一步,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在本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统筹调整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为包括食品药品在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731—886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