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服务中心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把党员承诺践诺与促进本处室、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二)践行为民宗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省局党组有关要求,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把基层和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承诺践诺的重要标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突出岗位贡献。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承诺践诺中创造佳绩、多做贡献。
(四)激发内在动力。引导党员把承诺践诺与追求进步的内在需求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能,努力提高承诺践诺水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公开承诺程序
(一)承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和党组织承诺方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承诺要认真审核把关,建立台帐。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践诺。党员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兑现承诺内容、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全过程跟踪监督,随机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帮助。
(三)点评。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年度党员评议及绩效考核等,对每个党员和党组织承诺践诺进行评议。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承诺践诺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问题,搞好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
(二)推广典型,大力引导。认真总结承诺践诺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机关以党支部(处室)为单位,局直各单位党委分别组织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承诺,并于5月6日前将《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附1)报省局机关党委,党员《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书》(附2)由本人和所在基层党支部留存。
附1: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附2: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书
2014年4月21日
附1: 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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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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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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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
组织审
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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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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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2份,交上一级党组织一份,本组织留存一份。
附2: 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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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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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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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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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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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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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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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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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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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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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2份,上交党支部一份,本人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