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升体育,明升m88备用

图片

张家界市首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时间:2017年03月31日 【字体:

  日前,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这是张家界市首起食品犯罪案例。

  2016年5月,张家界市永定区食药监管局对杨某某销售给某餐馆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铝的残留量为845mg/kg。当年7月,该局执法人员再次到杨某某店内检查,对其当天生产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油条铝的残留量(mg/kg)为1310(标准指标为≤10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杨某某在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期间,从市场上购买“剑石牌”含铝香甜泡打粉、面粉、食盐、食用油等原料生产油条。2016年8月1日,该局将本案移送至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区公安分局于8月2日正式立案侦查,并逮捕1人(杨xx)。2016年12月5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该局积极推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下发了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张家界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仅2016年,先后8次主动联系公安、检察机关就有关涉刑案情进行沟通、会商,协助公安机关对5批次食品、18批次药品进行检验,出具鉴定(认定)意见7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4件,3起案件已进入公诉程序,有力打击了食药领域违法犯罪。

 

  (来源:张家界市食药监局 撰稿人: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