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大三湘茶油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2019019)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hn-fda.gov.cn
时间:2019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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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湖南大三湘茶油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周新平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湘妆20180004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4006940386002 |
企业负责人 | 周新平 | 质量负责人 | 田华 |
生产地址 | 衡阳市衡南县云集工业园 |
许可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蜡基单元(蜡基类#) 注:#表示具备儿童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检查日期 | 2019年6月17日-6月19日 |
事 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1. 组织机构框架图中化妆品管理、生产、检验、销售等人员职责不明晰。 2. 现场检查时质量负责人不在岗。经询问有关人员获悉,其每月只来企业一次。 3 、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如无判定标准及检验所用仪器设备。 4、委托检验协议未明确检验项目。试生产产品未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的规定型式检测项目进行委托检验。 5、 化妆品共线生产,现有的管理措施不能有效防范交叉污染风险。 6.、设备清洁消毒实际操作与工器具、设备卫生管理规程不符,如规程中规定生产前及生产后用75%的酒精消毒,实际操作仅生产后进行消毒,且乳化车间标示为“已清洁”的调配罐内残留有不良气味。 7.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完善,如在淘宝网上采购原料维生素E,未签订相关合同,未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评估。 8.原料实物与货位卡数量不一致,如原料柠檬酸货位卡显示余9.96kg,实际已无实物. 9.留样室留样数量不足产品质量检验需求量,每个品种仅留样一瓶. |
处理措施 |
该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改正完成后将改正情况报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