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联创美业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2019007)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hn-fda.gov.cn
时间: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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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岳阳联创美业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陈镇国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湘妆20160022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6007947424513 |
企业负责人 | 刘光明 | 质量负责人 | 刘燕 |
生产地址 | 岳阳市康王工业园区国信军创(岳阳)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内 |
许可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 |
检查日期 | 2019.5.29-5.30 |
事 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1、质量负责人杨振波于2018年12月份己离职,目前实际质量负责人和检验员为刘燕一人. 2、现场抽查限用原料CR-JK-515-6(凯松)批号为:190312,企业无法提供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且使用记录与原料出库台账记录不一致。 3、微生物检验室环境条件不能够满足要求。 4、检验过程记录不详细,未标明检验方法、判断标准、检验所用的仪器设备。 5、检验室仪器设备无有效的校准/检定报告。 6、未制定车间环境监控计划并定期监控。 7、未制定半成品及成品的运输管道生产设备清洁消毒操作规程,现场检查中发现未对灌装机管道进行清洗消毒。 8、未根据国家相关计量管理要求对生产设备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9、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储存和领用。 10、产品未按规定留样,留样数量为1瓶,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留样保存时间规定为两年,保存时间未超过保质期后6个月。 11、现场检查时未查到物料在规定区域除去外包装进行有效清洁消毒的记录。 12、未按要求对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按规定进行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如:该企业无乳化车间生产设备生产前清场和灌装间生产设备生产前后的清洁消毒记录。 |
处理措施 |
该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改正完成后将改正情况报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19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