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弘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2019004)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hn-fda.gov.cn
时间:2019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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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湖南弘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文贻仲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湘妆20160025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05576276015 |
企业负责人 | 陈美英 | 质量负责人 | 阳杰 |
生产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69号金瑞科技工业园 |
许可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爽肤水类);膏霜乳状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 |
检查日期 | 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 |
事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1、未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建立原料、半成品、成品新的企业标准。 2、“梵蜜琳自然防护隔离BB霜(ACD05211)”(备案号:湘妆网备字2018000347),产品涉嫌宣称“防晒”功效。 3、质量负责人阳杰未能有效履行职责,2019年5月份生产的化妆品成品放行单放行人为彭钢。 4、包材库合格品区存放的包材货位卡上未记录批号,个别包材未建立货位卡。 5、未按制度执行成品的批号管理,三个不同周期使用的同一批半成品分装生产的三批成品梵蜜琳贵妇膏批号均定为同一个批号。 6、批生产记录内未记录内包材消毒方法,消毒时间和消毒设备等信息。 7、未严格执行化妆品的留样制度,2017年生产的化妆品未逐批留样,部分留样产品未达到2倍质量检验量的要求。 8、洗瓶间生产用水管道上无内容物标识。 9、物料通道与清洁区灌装间共用过道,进入灌装间未设置缓冲间与传递窗。 |
处理措施 |
该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改正完成后将改正情况报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19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