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网络食品经营备案 |
法律依据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
受理机构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办理条件 | 1、经营主体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符合《网络食品安全行为查处办法》的要求 (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二)自建经营性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者自建网站的备案,由其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三)多业态经营者(自建网站+第三方平台)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
申请材料 | 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1、网站域名; 2、IP地址;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4、公司名称、地址; 5、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6、从事食品经营的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须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7、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二、申请自建经营性网站备案: 1、网站域名; 2、IP地址;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4、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名称、地址; 5、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6、经营主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7、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备案号—归档 |
办理期限 | 在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以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后30个工作日内,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写备案申请材料,并携带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到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申报。提交材料审查合格后,报批领导审核,10个工作日内发放备案号。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已备案主体对备案信息进行更新的,备案号不变。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7〕208号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咨询渠道 | 0731-88635944 |
责任追究 |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512房 |
乘车路线 | 乘301、168到长沙市妇联站下车 |
状态查询方式 |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服务对象 | 企业 |
办事分类 | 企业办事 |
行为对象 | 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自建经营性网站(含移动终端)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的生产经营者,以及为网络食品经营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属于食品网络经营备案对象。 |
数量限制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网上进度查询 | |
网上咨询入口 | |
网上结果公示 | |
网上监督投诉 | http://218.76.24.69:8080/arcms/hunyj/category/tsjbqz/index.html |
机构网址 | |
表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