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我局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申请事项符合《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细则》的要求,同意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制剂室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配制地址 | 配制范围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审批事项 |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 袁仕炜 | 彭攀 | 胡丽娜 | 株洲市高新区新马工业园天易大道959号B3栋 | 散剂(外用)、洗剂、膏药、丸剂、酒剂、软膏剂、硬胶囊剂*** | 湘20190071Z | 2019年6月 17日 | 2024年6月 16 日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