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湖南省花信云日用品有限公司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新开办条件,予以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
生产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企业负责人 | 生产地址 | 生产范围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湖南省花信云日用品有限公司 | 李智勇 | 李莎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谐园路1号 |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 注:?表示具备眼部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20170825-20220824 | 新开办 |